残疾是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付出的代价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6-10 字体: [大] [中] [小]

摘自《人道主义的呼唤》第296~297页,1999年3月

我们常说,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事业是正义的事业,人道的事业,文明的事业。使6000万有着特殊困难、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残疾人,通过代偿和社会给予的补偿,通过自身拼搏和社会给予的支持、保护,与健全人一样在实际上享有公民的权利,回归社会主流,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奉献者,这不是正义的事业么?在推进这项事业的过程中,发掘优良传统,弘扬人道主义,树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从而优化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文化的成长,这不是人道的事业,文明的事业么?而且,千万名从事这项事业的人,在困难的条件下任劳任怨,努力工作,默默奉献,直接间接地改善着残疾人的命运,发掘残疾人生命的意义、价值,不是同样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支持吗?残疾人的残疾是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付出的代价。没有先天智力残疾、先天畸形,人类就不懂得优生和近亲何以不能婚配;没有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就没有预防这种病毒的“糠丸”;没有药物致盲致聋,就没有那么详细的药物应用和管理制度;没有工业交通事故引起的死亡和肢体残疾,就没有交通安全规则、安全作业规程和科学的救护方法。残疾是在人类繁衍及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是一部分人的残缺,换来了更多人的躯体和心智的健全,换来了人类文明、社会进步。想想这个事实就会明白: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不但是一种道德要求,一种文明的表现,也是人类良知的表现。马克思说:“思想的闪电一旦真正射入这块没有触动过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照亮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闪电”是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令人欣慰的是,她正在更多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各阶层生长出来。残疾人事业正随同社会文明一起兴起,一起走向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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