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政策解读(四)|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贫失学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5-08-31 字体: [大] [中] [小]

学前教育阶段

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

我省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不低于300元。

申请方式

每学期初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和当地教育局审核。

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

申请方式

每学年初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审核。

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

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学年每生800元,初中生每学年每生1000元。

申请方式

每学年初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审核。

▲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民族班生活费补助的学生,不再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省级试点补助对象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省级试点补助标准

每人每天补助4元,每学年按200天计算。

鼓励各地自行出资开展地方试点。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申请方式

每学年初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审核。

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申请方式

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残疾学生。

免学费标准

按省人民政府或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申请方式

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Q&A

Q: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的学校范围有哪些?

A: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Q:中职教育涉农专业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A: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2010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目前涉农专业为35个,分别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茶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农村医学。

Q: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何申领?

A: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根据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助学金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中。

咨询热线

学前教育资助:020-37626460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020-37629503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020-87777742

中职学生资助:020-37626460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1:00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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