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0-07-29 字体: [大] [中] [小]

  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8〕32号)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全省各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2018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全省为134916人。其中:广州市40615人、深圳市9673人、珠海市6760人、汕头市1883人、佛山市8050人、顺德区5694人、韶关市2580人、河源市1473人、梅州市2058人、惠州市8295人、汕尾市345人、东莞市17270人、中山市9833人、江门市6234人、阳江市560人、湛江市3292人、茂名市1480人、肇庆市2998人、清远市2850人、潮州市565人、揭阳市1235人、云浮市1173人。并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5人以上(含5人)的中央、驻粤省属用人单位,进行登报公示,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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