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状况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3-31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残联1998年开展全国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的调查报告

为全面、准确掌握残疾人贫困状况,中国残联1998年开展全国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的工作。绝大多数地区采取入村入户登记、逐人逐户筛选的方法,保证了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下报告包括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

一、调查统计结果

1.全国有残疾人贫困户10,589,678户,其中:可扶持的7,781,583户,占总数的73.5%;应救济的2,808,095户,占总数的26.5%。

2.全国有贫困残疾人13,721,089人。其中,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的残疾人9,971,619人,占贫困残疾人总数的72.7%;缺乏劳动条件、应予救济的残疾人3,749,470人,占27.3%。

3.在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的9,971,619名残疾人中,农村有8,766,440人,占87.91%;城镇有1,205,179人,占12.09%。

4.在缺乏劳动条件应予救济的3,749,470名残疾人中,农村有3,291,398人,占87.78%;城镇有458,072人,占12.22% 。

二、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我们以前掌握的数字,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700万。1997年通过开发扶贫和社会保障,分别使16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和108万城乡特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城镇就业人数未计算在内)。截止到1997年底,尚有1430万贫困残疾人。这一数字与此次调查所得的1372万贫困残疾人数字差距不大。此次调查结果可扶持贫困残疾人为997万,比原掌握的数字略少;应救济人数(特困人数)375万(含“三无”残疾人),比原掌握数(不含“三无”残疾人)稍多。从发展来看,可扶持残疾人占贫困残疾人比例逐年下降,应救济残疾人所占比例逐年上升。

此次调查显示:

1 、贫困残疾人数量

全国共有贫困残疾人1372万,占全国6000万残疾人的五分之一以上;约占全国5000万贫困人口(截止到1997年底)的三分之一。

贫困残疾人最多的10个省为:河南(156万)、云南(130.2万)、四川(117.9万)、湖北(111.9万)、广西(106.5万)、湖南(100万)、河北(79.5万)、贵州(62.4)陕西(52.8万)、山东(52万)。

贫困残疾人占本省残疾人数比例最高的10个省为:宁夏(66.1%)、云南(52.9%)、广西(42.5%)、贵州(40%)、甘肃(38.6%)、内蒙(37.9%)、湖北(35%)、陕西(34.3%)、山西(33.7%)、湖南(33.3%)。

2、贫困残疾人地域分布

贫困残疾人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

农村贫困残疾人12,057,838人,占贫困残疾人总数13,721,089人的87.9%;中西部地区的21个省(区、市)共有贫困残疾人12,531,080人,占全国贫困残疾人总数的91.33%。

3、贫困残疾人与贫困人口的比例

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贫困残疾人占本地区贫困人口的比例较低;反之,则较高。以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黑龙江和经济欠发达的贵州三省为例:

贫困总人口 贫困残疾人 百分比

江苏 280,000 171,994 61.4%

黑龙江 605,215 173,419 28.7%

贵州 6,033,968 624,000 10.3%

三、残疾人贫困的主要原因

1、自身残疾影响

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有诸多不便;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沉重。

2、外界条件限制

缺乏适宜的康复训练条件,无力负担康复费用。

  缺少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以河南省为例,在156万贫困残疾人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的有136.5万人,占87.5%;初、高中文化的仅有19.5万人,占12.5%。

  由于社会偏见,残疾人在就业或从事生产劳动时,常因残疾而受到歧视。

3、扶持力度不够

大多数贫困残疾人能参加生产劳动,可以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但在扶贫工作中,常因残疾而被忽视,相当数量未被列入扶持对象。

国家投入的专门用于残疾人的康复扶贫专项贷款,规模较小,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匹配资金,受惠的残疾人有限。

4、保障标准偏低,现行政策不落实

截止到1998年3月,全国已有约400个城市、近1000个市县的乡镇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部分地区存在着保障金不落实或保障标准偏低的问题。《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后,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实力等原因,政策和规定并未真正落实,残疾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持和救助。

中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目前,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他们当中有相当数量因自身残疾的影响以及外界环境的障碍,生活处于贫困状态。生活在农村的贫困残疾人中,30%生活在国定贫困县,70%居住在其它地区。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残疾人扶贫工作,通过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扶贫配套实施方案,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2000年)》、《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设立康复扶贫专项贷款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对贫困残疾人予以扶持。十年的残疾人扶贫开发,已使1000多万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了温饱,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残疾人摆脱贫困的信心得到增强,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自始至终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给予高度重视。1991年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第一次以国家计划的形式,提出了残疾人扶贫工作的目标、方针、途径和措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对残疾人扶贫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入户调查,摸清了贫困残疾人底数;1998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了《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年--2000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扶贫的目标、任务、途径、措施、政策,对残疾人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998年5月,为加快残疾人扶贫攻坚的进程,确保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目标的实现,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残疾人扶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对残疾人扶贫攻坚进行了总动员。此外,中国农业银行制定了《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给予特别关照。国务院扶贫办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工作计划,进行指导。财政部提供了扶贫贷款贴息和工作经费。

地方各级政府真正将贫困残疾人作为扶持对象,将残疾人扶贫以具体的措施和明确的要求切实纳入了政府扶贫计划,制定了地方残疾人扶贫计划,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与大力支持,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限期完成任务。

各级残联把残疾人扶贫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协助政府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建立完善基层残疾人服务体系,为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提供全方位服务。初步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上下一心,全力攻坚的残疾人扶贫的新局面。

2、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

扶贫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残疾人扶贫始终是倡导全社会参与的广泛行动,在发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治优势的基础上,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及党员、干部、职工、学生、街坊邻里等社会各界,采取"一帮一""单位包户"等多种形式,进行"帮、包、带、扶",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等团体和组织在残疾人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取得十分显著的成绩。

3、在国定贫困县以外的地区安排康复扶贫贷款,由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组织实施,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

自1992年国家设立康复扶贫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康复扶贫贷款投入数量,到2001年底累计共投放34亿元。为了用好残疾人扶贫专项贷款,发挥其最大效益,中国农业银行专门制定了《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对康复扶贫贷款的对象,申报程序,利率,投放渠道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多次派人与中国残联联合对康复扶贫贷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中国残联于199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切实做好防范风险工作的通知》,从防范金融风险,防止挥霍、贪污、腐败的角度对康复扶贫贷款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截止目前,尚未发现因残疾人扶贫贷款导致腐败而受到制裁的案例。所有这些都有效的保证了康复扶贫贷款的安全周转和使用。

4、加强基层残联扶贫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为积极配合农业银行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帮助得到康复扶贫贷款的残疾人贫困户选择项目,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从事生产所需的各项服务工作,按照六部门《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实施办法(1998年--2000年)》的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建设。到2001年底,全国已建立县级残疾人服务社2218个,占县(市、区)总数的77. 5%,实有人员5810人,乡镇残疾人服务社23829个,占乡镇总数的46 .9%,实有人员28450人,初步形成了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

5、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项目和方式

残疾人的贫困主要是由于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造成的,他们参加生产劳动有很多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残疾人扶贫开发重点扶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支柱产业相配套,兼顾残疾人特点的项目;选择的项目资金覆盖面大,效益到户到人率高,与直接提高贫困残疾人收入有密切联系;并主要通过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或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做到扶持资金、干部帮扶、扶贫项目和生产服务到户到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残疾人扶贫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且随着扶贫开发进入新的阶段,扶贫开发的对象是最低收入的贫困人口,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比例更高,绝对不容忽视。为进一步解决好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残疾人扶贫作为全国扶贫开发的重点之一,"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2001年10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和中国残联共同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现正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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