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1-09-10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行动计划共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环境权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人权教育和研究,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实施、监督和评估8个部分。

  行动计划指出,自2009年以来,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各项权利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更加完善,人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全面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行动计划称,2021-2025年是中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是:

  ——将促进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作为奋斗方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经济社会文化条件。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促进人民有效社会参与,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民主法治基础。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为全人类和子孙后代共享发展创造可持续条件。

  ——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促进所有人平等分享发展成果,为实现所有人全面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广泛开展人权教育、研究、培训和知识普及,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氛围。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完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完善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行动计划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持续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权利、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在儿童权益方面,行动计划强调,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行动计划提出,健全老年人福利保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促进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便利,提供适老智慧服务,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障。

  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行动计划指出,保障残疾人参与权,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残疾人就业,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残疾人智能辅助器具的研发和生产。

  加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行动计划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

  在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方面,行动计划强调,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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