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送出珠海市残疾人新春大礼包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6-02-06 字体: [大] [中] [小]

珠海市残疾人即将在新春来临之际收到市政府送出的大礼——《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方案》中诸如贫困重度残疾人医保由政府兜底,扩大康复救助范围,大幅提高补贴标准等一系列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帮扶政策将于2月8日正式实施。

为让更多残疾朋友清楚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并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获得相应的帮扶,在这里将对《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政策制定背景及意义

2015年市政府把“出台残疾人医疗保障办法,提高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纳入为年度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作为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参照上海、苏州、深圳等城市的先进做法,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方案》的实施对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对于化解现实中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公平,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主要由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两部分构成。

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障?

持有我市残联部门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珠海市户籍残疾人属于以下类别人群,参加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个人无需缴费,包括: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2、五保户。3、低收入重病患者。4、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5、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6、重度残疾人。7、精神残疾人。8、智力残疾人。

《方案》中医疗保障较之现行政策的新增亮点

1、新增资助精神类、智力类残疾人参保

《方案》新增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参保费用,解决残疾人应保尽保问题。

2、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住院负担

《方案》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连续住院的,只需个人支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并取消床位费自费30%的规定。同时,为提高医疗机构收治精神病人的积极性、减少医疗机构推诿精神病需长期住院的患者,《方案》规定每年精神病治疗(日)专项定额结算标准根据前三年的增长幅度适当调整。

3、开设白内障复明手术门诊专项结算

《方案》在原白内障按“超声乳化”住院专项与医疗机构结算的基础上,开放白内障复明手术门诊结算通道,规定在门诊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在“超声乳化”结算标准内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为在门诊进行复明手术的患者提供便利和保障。

哪些人可以获得康复救助?

持有我市残联部门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珠海市户籍残疾人和经市级定点评残机构评定符合国家残疾标准的但未办理残疾证的0-6周岁珠海市户籍儿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人群:

1、医疗诊断明确;2、生命体征稳定;3、符合康复条件且有康复需求;4、家庭成员配合;5、家庭经济困难(《方案》规定不受家庭经济条件限制者除外)。

《方案》中康复救助较之现行政策的新增亮点

1、扩大康复救助对象及放宽经济困难限制

为扩大康复救助覆盖范围、关爱残疾儿童,《方案》扩大康复救助对象范围,允许未办理残疾证的0-6周岁珠海市户籍儿童经市级定点评残机构评定符合国家残疾标准的,可申请救助。同时,对6种情况下放宽了经济困难的限制。一是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基本康复治疗及教育训练服务;二是残疾人配置基本型辅助器具;三是家庭收入虽高于低保标准但因残疾人个人康复开支较大或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处于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状态的残疾人;四是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五是精神残疾人;六是由政府供养的城乡五保残疾人、“三无”残疾人及残疾孤儿。

2、大幅提高补贴标准及增设时段制训练补贴

为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康复训练费用负担,使残疾人获得系统康复训练,《方案》大幅提高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由原来12000元/年提高到24000元/年。同时,考虑部分残疾人在康复医疗机构进行时段制训练的需求,兼顾政策公平性,《方案》增加了时段制的训练补贴。

3、新增康复补贴项目

市残联经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广征求意见,学习吸收其他地市的做法和经验后在我市原有的康复救助项目基础上,新增了对0-18岁视力残疾青少年、儿童验配光学或电子助视器套装助视器补贴。

4、合理细化假肢安装和矫型器安装补助标准

原规定假肢安装和矫型器安装仅有一个补助标准,统一标准容易造成需求和补助不对称,出现部分残疾人安装假肢或矫形器费用补助不足而个人负担较重的情况。为此,《方案》对假肢安装和矫型器安装按部位进行了细分,细化的补助标准可以合理分配补助,减轻残疾人的费用负担。

5、康复救助方式分类结算

《方案》规定康复救助方式分为补助类和补贴类。补助类凭发票在限额内据实救助,由各区残联按核准救助金额划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补贴类的救助经费不发救助申请人本人,按“实名制”由各区残联直接与提供康复服务的定点康复机构每半年一次进行定额结算。

《方案》中申请康复救助项目

有哪些注意事项?

1、康复救助实行“实名制”。

2、康复救助补贴类申请人在救助期内申请变更定点康复机构,申请资助期限、救助金额与已申请期限、救助金额合并计算。

3、救助申请人如需前往外地(限省内)康复训练,训练前经户籍地残联前置审批,训练机构限当地市残联认可的定点康复机构(由申请人提供训练机构的定点机构证明)。

4、同一资助对象在同一类型资助项目(含国家、省及市、区免费资助项目)和同一期限内不能重复享受资助。

去哪里申请?

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准备齐全资料到居(村)委会提交申请;未成年人则要去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关系科、各办事处、办事窗口,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交申请。

本《方案》中所述康复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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