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第三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2020年度)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0-08-28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残工委办发〔2019〕2号)精神,根据《广东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残工委秘〔2019〕4号)要求,为保障2020年度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数据支撑,特制定第三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对象

  第三方督导评估的范围覆盖全省21个地级市,接受评估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市和县(区)级残联工作机构;

  (2)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委)的调查人员;

  (3)受访残疾人家庭及其成员;

  二、评估方法

  第三方督导评估将采取网络实时抽查和现场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侧重点不同分别考核市、县(区)两级的工作绩效。网络实时抽查重点评估市级残联对工作进度开展和数据质量复核等环节,现场入户走访重点评估县(区)级残联对采集数据填报和服务需求响应等环节。

  (一)网络实时抽查。第三方督导评估组将从10月9日起启动数据填报实时跟踪,强化工作进度督导和数据质量校验,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在动态更新系统中随机抽取21个地级市的登记表进行核实,核实方式包括当年度关联指标项的可信度分析、2018~2020年重点指标项差异性的对比等。

  (二)现场入户走访。根据有关质量控制要求,第三方督导评估组将会同省残联检查各市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指定评估点的村(社区)选择若干个残疾人家庭进行现场入户走访,复核调查2019年度登记表填报的服务需求响应情况。指定评估点所在的县(区)级残联需要协助安排1名村(社区)入户调查员,并备好残疾人登记底册,指引督导组成员入户走访。

  三、工作要求

  (一)推动移动终端采集。今年全省决定采用实时更新和移动终端的模式开展动态更新工作,因此,各地要加强APP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努力实现实时更新和移动终端的普遍化,确保全省APP采集率达到100%的目标。在采集信息数据时同步推进需求响应和服务对接,积极推动残联业务系统的整合联动,从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上创新动态更新工作发展的新形态。

  (二)突出工作重点亮点。把握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质量控制和需求响应两个重点,积极提炼基层精准化服务的亮点,增加工作落实、上报时间和数据核查等环节的评估权重。在统计标准一致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提出异议的数据需要进一步核实,尽量降低在R9、R10、R11、R14、R15、R18、R27、R28、R35、R37等关键指标项填报上的差错率。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入户调查和数据录入的地区,需要安排专人跟踪数据质量的监督,绝对不能放任不管。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各地要统筹推进动态更新工作,加强入户调查员的疫情防控教育,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需求侧与服务供给侧的对接,重视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合理需求,努力实现精细化了解、精准化服务的工作目标。

  附件:1.2020年广东省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评估指标表

  2.2020年广东省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组赴各地安排表

  3.2020年广东省动态更新培训工作网上评估要求(县级)

  4.2020年广东省动态更新工作各市(县)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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