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特殊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7-01-29 字体: [大] [中] [小]

粤教义[1995]4号

各市、县(区)教委、教育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1995年全国特殊教育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八五”期间特殊教育工作的总结,迎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对广东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广东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八五”期间工作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规划的落实。盲、聋、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未达到“八五”期间工作指标的县(市、区),要抓紧今年秋季“八五”最后一次入学机会,采取措施,保证“八五”计划指标按期完成。规划要求建立特殊学校的县(市、区)要抓紧动工落实。学校可以新建、改建,也可附设在条件较好的完全小学。

二、要采取多种方式,使盲、聋教育有新的突破。要大力开展盲、聋童的随班就读工作,特别是已完成“普九”任务的地区要按要求尽快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未达指标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今年内达到指标要求,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认真做好我省特殊教育“八五”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统计。国家教委将于今年11月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八五”工作总结会,日前已制定“特殊教育‘八五’工作总结统计表”(表1--6,附后),请各市认真组织调查,切实摸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已入学人数,并按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填报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由市汇总盖章后分别报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及省残联各一份(县级原始表同时报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备查)。

上报表格及材料时间:表1--3于今年9月15日前、表4--6及“八五”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底前分别报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和省残联。

四、要认真研究制定“九五”规划。各地要按《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九五”特殊教育规划,在9月底前分别报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和省残联。

六、国家有关部门将于4月对广东特殊教育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市、县、区认真做好汇报材料及各级(县、镇、学校)有关查核资料的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的抽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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