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率先解决我省残疾人温饱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7-01-29 字体: [大] [中] [小]

粤残联[1999]17号

各市、县(市、区)、自治县扶贫办、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意见》,要求我省“力争在全国率先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这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将极大地推动我省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向前发展。为实现我省“在全国率先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的奋斗目标,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确保在1999年完成残疾人解决温饱的任务

我省在1997年底已宣布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余下的贫困人口有部分是残疾人,扶持残疾人脱贫是我省扶贫工作不可少的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使残疾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政府确定的温饱线标准,确保在1999年底完成残疾人解决温饱的任务。

二、狠抓扶贫资金的落实

(一)各级政府在安排扶贫资金时,要把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计划中。

(二)为确保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也应统筹用于当地残联及残疾人服务社会的扶贫工作。

(三)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有偿无息扶持残疾人贫困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四)接受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的地方,要按省的要求安排配套资金。

(五)广泛发掘社会潜能,通过社会力量筹措帮扶资金。

三、确定好具体的扶持措施

(一)对于缺乏劳动条件的特困残疾人,各地要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实解决他们的温饱。

(二)对于能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要针对他们的特点,定计划、定对象,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多种形式扶持:

1、政府安排资金,统一组织扶贫。

2、利用扶贫经济实体,扶贫基地辐射、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

3、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定点包乡、包村,党员、干部结对包户,帮助筹措资金,落实优惠政策,选项目,学技术,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4、志愿工作者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子,开展“一帮一”活动。

5、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由残疾人联合会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

四、检查验收

各地要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列入本地区扶贫工作检查范围,加强督促与检查。各级残联要会同扶贫办及有关部门于1999年12月底对残疾人扶贫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于2000年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分别上报省残联和扶贫办。省将根据各地的自查情况于2000年上半年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五、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贫困残疾人状况和扶贫工作进展,于1999年底以前各级残联和扶贫办要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温饱线标准,认真做好残疾人扶贫的统计、汇总工作,乡(镇)、县(市、区)、市残联要逐级统计汇总,并报当地政府及上一级残联和扶贫办。

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残疾人联合会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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