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等部局《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服务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娱乐服务场所重新审核验收标准。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重新审核验收时,除证照齐全外,还必须达到如下要求,才能验收为合格。今后各有关部门在对新申领证照进行审核时,对场所的审查须按此标准执行。
一、歌舞娱乐场所
1、包厢(房)应设置可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得悬挂遮盖物。
2、包厢(房)门锁不得有内锁安置。
3、包厢(房)不得设置可调灯光,房内至少应有一盏不低于25瓦由总台控制的长明灯。
4、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聘请演出团体和个人在场内从事表演活动。
5、不得利用点播设备设置电子游戏项目。
6、不得播放故事性录像制品。
7、包厢(房)内不得设置房中房。
8、符合消防规定。
9、场所入口处应设置一警示牌匾,内容包括:
(1)核定人数。核定人数的标准以实际使用面积按人均2平方米计,其中舞池容量为人均面积1.5平方米。
每个包厢(房)只许配备1名服务员,开放式歌舞厅服务人员数不得超过核定接纳人数总数的10%。
(2)严禁“黄赌毒”活动;严禁营利性陪侍。
(3)严禁接纳未成年人。
(4)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
除在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牌匾外,还应将警示内容在点歌荧屏或电视机上滚动播放,使客人周知。
二、桑拿按摩场所
1、按摩厅面积应达100平方米以上,按摩床不得少于20张。休息厅不得少于50平方米(纯盲人按摩除外)。
2、不得设置任何包厢(房)。
3、不得设置可调灯光,按摩厅应有6至8盏由总台控制的每盏不少于25瓦的长明灯。
4、门应安装可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应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能悬挂遮盖物。不得有内锁装置。
5、盲人按摩场所必须由纯盲人按摩师上岗操作。
6、卫生条件达到有关要求。
7、符合消防规定。
8、场所入口处设有“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的警示牌匾。
三、录像放映场所
1、录像放映场所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场所内不得设置房中房、包厢。
2、《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出租、转让。
3、符合消防规定。
4、不得播放家庭专用或其他非法录像制品。
5、场所入口处设有“严禁黄赌毒活动”、“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24时”的警示牌匾。
四、美容美发场所
1、美容美发店不得从事按摩服务项目(头部按摩除外),不得设包间、包房,不得设置按摩床,要有一定的透明度。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
3、卫生条件达到有关要求。
4、符合消防规定。
5、场所入口处设置“严禁黄赌毒”、“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24小时”的警示牌匾。
五、网吧
1、与公共信息网络联网计算机的数量不得少于15台(每台计算机占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对新申办经营“网吧”的,计算机数量必须不少于30台,每台计算机占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2、配备安全管理员和信息安全责任人;建立完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3、必须安装由广东省公安厅统筹的安全管理和病毒防治系统。
4、必须建立用机登记制度,使用公安部门统一格式的表格,对消费者的姓名、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用机起止时间等内容进行登记。
5、在网吧显著位置放置公安机关统一规格设计的《网吧安全管理制度》。
6、网吧不得设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
7、场所入口处设有“不得利用网吧经营电脑游戏”、“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的警示牌匾。
8、符合消防规定。
六、棋牌室
1、棋牌室可经营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桥牌等,不得经营麻将项目。
2、棋牌室应设置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能悬挂遮盖物,不得设有内锁装置、可调灯光、房中房。
3、必须在棋牌室内的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内容包括:
(1)禁止赌博活动。
(2)禁止营利性陪侍活动。
(3)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法定节假日除外)。
(4)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
七、沐足
1、足部按摩厅面积须50平方米以上,按摩厅的按摩椅不得少于10张(纯盲人按摩除外)。
2、按摩厅须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厅门不得设有内锁装置,厅内不得间断,不得设屏风、挂帘等遮挡物。
3、按摩厅安装4至6盏不低于25瓦由总台控制的长明灯。
4、场所内不得设置封闭式套间(贵宾房),房中房。
5、符合消防规定。
6、场所入口处应设有“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的警示牌匾。
八、茶艺馆
1、茶艺馆包房必须设置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能悬挂遮盖物,不得设有内锁装置、可调灯光、房中房。
2、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聘请演出团体或个人在馆内从事表演活动。不得播放故事性录像制品。
3、符合消防规定。
4、场所入口处应设置“禁止赌博”、“禁止营利性陪侍”、“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的警示牌匾。
九、酒吧
1、酒吧营业厅内不得设置包厢、包房。
2、未经文化行政部门许可,不得聘请演出团体或个人在酒吧内从事表演活动。
3、场所入口处应设置一警示牌匾,内容包括:
(1)核定人数和服务人数。
酒吧内的核定客容量为实用面积每2平方米1人,酒吧内的服务员按核定客容量的10%配置。
(2)严禁“黄赌毒”、严禁营利性陪侍。
(3)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4)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时,晚于次日凌晨2时。
十、电子游戏机室
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验收标准按文化部等七部门提出的验收标准执行。
扫一扫,关注广东残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