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余下的贫困人口大部分是残疾人,解决这部分人口的温饱问题,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需要,也是我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依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省扶持贫困残疾人计划(1998-2000年)》。
一、形 势
(一)成绩
我省从1985年开始组织实施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十多年来通过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山区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和狠抓了以“千干扶千户”为核心的扶贫到户工作,使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1997年底基本解决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提前3年实现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通过扶贫开发、社会保障,以及针对残疾人特殊情况,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已使我省55万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
--伴随着国家扶贫攻坚的深入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更加关注。
(二)困难
--从我省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结果来看,目前我省有近5万能参加生产劳动的残疾人还处于贫困状况,没有解决温饱。
--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扶持残疾人脱贫难度更大,是扶贫攻坚的难点。
--有近13万残疾人,虽然摘掉贫困的帽子,但他们的经济还非常脆弱,仍处在贫困的边缘,还需要再扶一把,送一程,否则又会返回到贫困。
二、目 标
(一)目标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争取达到:
--通过扶贫开发,使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1990年不变价计,人均年收入500元,下同)。
--通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等保障制度,基本解决缺乏劳动条件的特困残疾人的温饱。
--通过进一步的帮扶,使脱贫尚不稳定,处于贫困边缘的残疾人能够比较稳定地解决温饱。
(二)标准
残疾人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政府确定的温饱线标准。
三、方 针
残疾人扶贫,必须扶持到户到人。
四、方 式
以直接扶贫为主,扶持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因人制宜开展其它二、三产业。
--大力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扶贫方式。
--发挥扶贫实体、基地的作用,辐射到户、带动到户。
--倡导机关、单位、城乡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帮、包、带、扶”到户。
--优惠政策落实到户、科技推广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生产、产后服务到户。
--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制度,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五、途 径
残疾人扶贫的途径是:切实纳入各级政府扶贫解困工作范围,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并予以特别扶助。
--各级政府投放到贫困户的生产启动资金要将能参加劳动的残疾人贫困户真正纳入其中,确保资金户内滚动使用、滚动发展,切实解决温饱。
--争取中央康复扶贫贷款,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
--在广泛开展的“千干扶千户”活动中,要重点扶持残疾人贫困户。
六、资 金
(一)资金的来源
--各级政府安排的扶贫资金中,明确一定数额用于扶持残疾人脱贫。
--从各级就业保障金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有偿无息扶持残疾人贫困户从事种植业、养殖来、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残,通过社会力量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
--省将对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给予适当贴息。接受中央康复贷款的地方,要安排配套资金,并担负扶贫工作经费。
(二)康复扶贫贷款的安排和使用。
--年度康复扶贫贷款的安排,由中国农业银行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计划下达,由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根据下达的计划,商省残联提出具体的分配使用意见,并下达有关市、县执行。
--康复扶贫贷款可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确定的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残疾人服务社(实体)或扶贫经济实体向当地农业银行承贷承还,并确保扶贫贷款使用到户到人。
--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的管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七、组 织
--本计划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省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有关部门和各市组织实施。
--坚持以省统一组织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残疾人扶贫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残疾人利益的代表与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构,要把残疾人扶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基层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残疾人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扶贫工作机构,全面调查掌握贫困残疾人状况,参与计划制定,协助落实扶持措施和资金,参加扶贫检查。接受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的县、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残疾人服务机构要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开发和回收工作,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宜项目,落实扶持措施,并提供配套服务,教育贫困残疾人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艰苦奋斗,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八、实 施
(一)调查摸底
县级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贫困户调查表》,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对残疾人贫困户逐户、逐人进行登记,摸清残疾人贫困户的户数、残疾人数及贫困状况,登记造册,报当地政府和扶贫办。
乡(镇)、县、市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贫困户汇总表》,逐级填写并报当地政府、扶贫办及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
首次调查汇总工作结束后,每年仍须进行调查汇总,掌握解决温饱的情况及有待进一步扶持的对象。
(二)制定计划
各地要依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本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地残疾人扶贫计划。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政府扶贫范围,在年度扶贫任务指标中应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
(三)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扶贫办、农业银行、残疾人联合会,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切实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任务指标,实行目标管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四)检查验收
--各级政府和扶贫办要将残疾人扶贫列入本地区扶贫工作检查范围。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会同扶贫办、财政局、农业银行等有关部门对残疾人扶贫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每年组织一次检查,2000年底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验收的标准是:1、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2、项目对头,资金安排合理,回收保证,效益显著;3、管理制度健全、档案齐全;4、以户为单位核算,当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政府确定的温饱线标准,并能稳定解决温饱。
(五)建立报告制度
--为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乡(镇)、县、市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统计表》逐级统计汇总,并报当地政府、扶贫办及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报表每年一次,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于次年1月5日前上报省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办公室,同时上报省扶贫办。
--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办公室和省扶贫办,上报当年残疾人扶贫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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