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1-07-20 字体: [大] [中] [小]

  颜珂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帮助!您提出的《关于通过数据共享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提案》(第20210644号)收悉,正是当前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急需攻坚的焦点问题。综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医保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数局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该建议由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柯沫夫督办,指定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省残联办公室承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医保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办。3月-5月各会办厅局分别提出了会办意见。4月省残联领导带队前往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单位就残疾人社保等数据共享进行调研。

  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省残联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改革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残疾人证“电子证照”签发应用、推动残疾人数据共享、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优化涉残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拓宽残疾人服务渠道、加强残疾人大数据平台建设,坚定将残联政务服务纳入“数字政府”改革大局,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一、关于设置“残疾人”信息栏目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政府”改革的背景下,省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数据和残疾人服务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梳理涉残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残疾人”相关字段进入服务事项申请信息,并为事项办理提供数据共享和可信证照支撑。

  (一)签发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为相关业务厅局设置“残疾人”信息栏目奠定残疾人数据基础。自2015年起省残联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签发“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残疾人证同等效力,推进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共享应用,推动各业务厅局使用残疾人证数据、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减少残疾人材料、证明提交,支撑“减证便民”行动,提升残疾人办事体验。

  (二)规范优化涉残政务事项标准及流程,实现残疾人信息的自动填充及少填少报。省残联依托省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平台,推进涉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与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四免”及“四少一快”优化,包括省残联在内的各业务厅局按照省政数局的要求,对包括残疾人服务事项在内的高频重点民生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南粤扶残助学金工程”、“残疾人证”等相关事项通过共享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注册证明、录取通知书和社保参保证明6类信息,由原来应填写25项信息项,减少到15项,少填率为40%。加强“残疾人”数据用数用证信息共享,让残疾人办事更加便捷,各业务厅局更加方便掌握残疾人数据,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精细化、精准化的服务。

  (三)拓宽残疾人服务渠道,有效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省残联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残疾人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能力建设。目前,残疾人证、两项补贴、南粤扶残助学金工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个税减免等相关服务,已进驻省政务服务网(10个事项)、粤省事(15个事项)、政务服务一体机(4个事项)。此外,目前已对接了粤商通和粤政易等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平台,将为残疾人服务提供了更加便捷、个性化的服务。并且,为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等相关厅局涉残服务事项上云提供了案例和借鉴。

  二、关于打通“壁垒”,建立共享信息问题

  省残联积极推进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可信证照体系应用,已建立全省残疾人数据共享机制。

  广东省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于2015年12月上线,全省残疾人证实时推送至省电子证照系统,全部签发残疾人证电子证照,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已签发171余万张残疾人证电子证照,省残联联合省政数局积极推进残疾人证等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共享应用,加强用数用证,减少材料、证明提交,为涉残服务事项提供数据及证照支撑。

  省残联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规范残联政务数据信息编目,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已挂接全省全量残疾人证数据与残疾人证电子证照。现已对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等40余个单位或部门提供残疾人证基础信息共享。

  三、关于建立全省残疾人数据服务平台问题

  省残联依托广东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已初步建设完成广东省残疾人大数据分析平台,该平台以全省残疾人证基础信息数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为基础,以业务数据为延伸,统筹残疾人服务资源编目和数据资源共享、管理。

  截至目前,广东省残疾人大数据平台有残疾人证数据217万余条、其中持证残疾人数171万余条,2015-2020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827万余条。实现与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0余个厅局或部门的涉及残疾人的户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等相关业务类型的30余个信息类的共享对接、数据整合,为残疾人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共享教育部高校学历、高校学籍信息1.3万余条,用于“南粤扶残”助学金申请事项,累计为1838残疾大学生提供补助,发放金额2193万元;通过共享省教育厅幼儿园学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校学生学籍信息、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省民政厅困境儿童信息,合计14.2万余条,用于残疾少年数据业务监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通过共享省民政厅农村低保对象信息、城市低保对象信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信息,省乡村振兴局贫困户基本资料信息、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合计92.4万余条,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扶贫等底线民生业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44.75万人次,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通过共享省民政厅结婚登记信息、离婚登记信息,合计9.9万余条,用于残疾人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填报,实现残疾人数据的少填少报;通过共享省卫生健康委死亡人口信息、省公安厅户籍注销人口信息,合计34.3万余条,用于残疾人证核销工作;通过共享省税务局个人及单位参保信息,用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实现87309人次残疾职工网上年审免提交证明文件;特别是借助贵提案的东风,与省卫健委的共同努力,通过协调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享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在今年全国助残日(5月16日)前夕比对出未办理残疾人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98万人,我们计划用一年的时间集中为他们评残办证,让他们尽早享受到更多的惠残政策。

  广东省残疾人大数据平台通过系统性地整合涉残数据,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多维度的分析挖掘,实现残疾人数据横向、纵向的共享对接、数据整合,为残疾人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会通过数据共享支撑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与我省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贵提案中提出的关于设置“残疾人”栏目问题,非常有必要,在客观上于“数权界限”等原因,各厅局之间的数据统筹纳入力度远远不够;虽然省政府层面数据共享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数据共享的深度、数据共享的质量问题仍然有待加强;尽管省残联已经建立了残疾人大数据平台,但是残疾人事业的数据支撑业务的应用与发展,在实现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方面也还有很大差距。

  下一步,省残联将继续加强残疾人证办理与核销,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采集,确保残疾人证基础数据以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挂接和共享涉残数据;加强省残疾人大数据分析平台的数据资源梳理和数据应用,注重加强残疾儿童康复等相关主题数据库的完善;继续做好残疾人相关的数据共享,规范数据采集,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加强残疾人大数据分析平台的主题数据分析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在近期,特别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残联残疾人数据采集标准,优化数据采集平台功能建设。加强残疾人证基础信息、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的核准和更新,保证残疾人基本数据的准确性,加强残疾人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着力加强与各厅局涉残服务的沟通,协助优化涉残服务事项目录、事项材料、事项流程,为残疾人提供更便捷、更畅通的政务服务。尤其是省审计厅审计发现的“部分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自付部分未获得政府财政资助问题”,积极与人社、民政、医保部门沟通,实现提供业务数据跨部门共享。

  (三)定期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提高数据质量,保持共享频率,保障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形成数据共享质量报告机制。服务厅局数据应用反馈,反哺残疾人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结合残联业务工作需求,纵向加强与中国残联残疾人证、精准康复、动态更新等信息类的交互频率,横向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信息类的共享对接、数据整合,充实残疾人大数据平台数据类型,为残疾人工作开展提供辅助决策数据支撑。

  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越来越重视,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丰硕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残疾人相关服务会越来越精准化、精细化。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残疾人,继续支持我省的残疾人工作。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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