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残联、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研究、推广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广东省国家通用手语研究与推广中心”“广东省国家通用盲文(视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与推广中心”,具体工作由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承担。研究与推广中心在省残联、省教育厅、省语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开展需要适当调整。
附件:
1.广东省国家通用手语研究与推广中心
2.广东省国家通用盲文(视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与推广中心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8日
附件1
广东省国家通用手语研究与推广中心
一、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一)专家小组
范宜涛: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广东省聋人协会主席
张 辉:广东省手语协会会长,广州市启聪学校教师
彭飞扬:广州市手语研究会会长
雷婷婷:广东省手语协会副会长
(二)研究与推广成员单位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启聪学校、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汕头市聋哑学校、佛山市启聪学校、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广东省聋人协会、广东省手语协会、广州市手语研究会。
(三)工作小组
组 长:李志云(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特级教师)
副组长:马丽莉(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成 员:钟月娥 朱梦莹陈洁群陈娟娟陈鹏仁
叶淑珠黄耀婵姚紫薇胡 燕 曾李蓉
林群忠张广莉
二、工作职责
1.组织研究工作。承担新时代国家通用手语的文本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好调研活动,为相关理论研究提供支持。
2.组织推广工作。负责广东省国家通用手语宣传活动的策划、推广方案制定、开展与执行。
3.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结构的手语专业人才,打造一支能力突出、专业扎实的国家通用手语研究与推广队伍,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手语服务。
4.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指导国家通用手语在广东省内特殊教育学校的规范推广使用。
5.加强交流合作。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互动,分享成功经验与成果,更好服务听障人士语言文字权利的实现。
6.建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手语社会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场所手语翻译服务。
附件2
广东省国家通用盲文(视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研究与推广中心
一、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一)专家小组
富明慧:中国残联主席团副主席,广东省盲人协会名誉会长,中山大学教授
黄健飞:广东省盲人协会主席,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刘怡冰:广州市启明学校教师
陈池林:中国盲人协会文学艺术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盲人协会副秘书长,广州市启明学校教师
(二)研究与推广成员单位
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广州市启明学校、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佛山市启聪学校、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广东省盲人协会。
(三)工作小组
组 长:李志云(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特级教师)
副组长:赵五州(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成 员:陀 航 林美霞 郑杰文 邵艳霞 张霞芬
陈鹏仁 郑碧虹 吴艳花 李惠花 孙志芳
曾李蓉 王玉叶 林群忠黄耀婵 姚紫薇
张广莉
二、工作职责
1.组织研究工作。承担新时代国家通用盲文的文本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好调研活动,为相关理论研究提供支持。
2.组织推广工作。负责广东省国家通用盲文宣传活动的策划、推广方案制定、开展与执行。
3.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结构的盲文专业人才,打造一支能力突出、专业扎实的国家通用盲文研究与推广队伍,为视障资源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服务。
4.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指导国家通用盲文在广东省内特殊教育学校的规范推广使用。
5.加强交流合作。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互动,分享成功经验与成果,更好服务视障人士语言文字权利的实现。
6.建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盲文社会服务体系,各类考试盲文翻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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