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 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省语委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广电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29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宣传部、教育局语委、科技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中国残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语委、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现就做好“十四五”时期省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及规范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进程,以学校和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提高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的程度和质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公平接受高质量教育、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语言文字支持。

  (二)任务目标。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全面深化,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手语、盲文人才培养力度。2025年,全省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教学校(院)普遍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社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特教教师专业技能和从业者的手语、盲文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在学校的推广使用

  1.招收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教学校(院)在教育教学中必须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开展推广资源建设,形成面向不同群体、不同学段的课程资源、测试资源。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水平测试等工作。

  2.义务教育阶段,聋校教材结合教学内容配国家通用手语图。盲文教材采用国家通用盲文编辑出版,完成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国家通用盲文教材替换。丰富国家通用盲文教辅读物。

  3.2023年起,各地盲校高中(职业中专)、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考试等国家级考试,使用国家通用盲文印制试题;自2025年起,使用国家通用盲文答题。自2025年起,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考单招及全国统考)使用国家通用盲文印制试题和进行答题同步启动。地方性考试使用国家通用盲文的时间可视当地具体情况适当提前。

  4.支持学校建立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为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提供手语和盲文服务,满足融合教育个性化需求。鼓励融合教育学校设立手语兴趣课。

  5.设有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高校应配备手语和盲文专任教师。

  (二)推进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在社会生活中的推广使用。

  6.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广东省《无障环境建设条例》有关规定,在省内“两会”、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活动中安排国家通用手语翻译,有视力残疾人参加提供国家通用盲文书面资料。

  7.通过配备手语翻译或应用AI智能手语翻译系统,在重要新闻节目同步手语播报,加快实现省、地级以上市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级电视台开通手语专题节目。培养和使用专业的手语翻译和手语节目主持人,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加强盲文图书室建设,丰富中华优秀文化读本盲文资料,配备安装盲人专用上网软件和专用阅读器。

  8.飞机、铁路、轮船、地铁等公共交通应为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提供广播、字幕以及国家通用手语等服务,以方便其出行。

  9.推动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场所(窗口)配置手语翻译服务人员或智能翻译系统,全面提供线上或线下手语翻译服务。

  10.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交流活动。

  ()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培训力度。

  11.教育部门要将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培训纳入“省培计划”“市培计划”,作为特教学校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岗位要求,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和年度考核。

  12.残联组织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专项培训计划。省残联每年完成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骨干培训不少于150人,各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级培训计划。各级残联以及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视力残疾人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要安排国家通用盲文培训。

  13.聋人协会(手语协会)、盲人协会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社会听力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盲文。

  14.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络培训,提升听力、视力残疾人及特教教师应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能力。利用微信平台等媒体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微课堂”,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学习简单的生活常用手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应用手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鼓励开发通用盲文APP培训学习平台。

  ()加强手语和盲文人才培养。

  15.适时组建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推广讲师团。遴选思想品德好、国家通用手语或国家通用盲文娴熟、身体健康、善于表达的业务校长、教学主任、专任骨干教师、手语翻译、聋人或盲人组建省级推广讲师团,接受强化培训,承担区域内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培训工作。

  16.定期举办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技能全省性比赛,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全国性比赛。

  17.依托研究机构、院校、聋人协会、手语协会盲人协会等,成立省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宣传、研究、推广基地(中心),加强新时代手语和盲文的文本研究和应用研究

  18.加强专业的手语、盲文翻译和手语节目主持人的培养培训,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国家手语翻译、盲文翻译资格考试

  19.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结构的手语、盲文高层次专业人才,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无障碍的语言文字服务。

  ()建立手语和盲文社会服务体系。

  20.创新社会参与手语和盲文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手语和盲文服务工作制度、保障制度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手语和盲文社会服务体系。

  21.将手语和盲文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提供手语和盲文社会服务研究探索建立手语翻译津贴制度。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省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广使用协调机制,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各级残联及其聋人协会、盲人协会要牵头做好手语和盲文推广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将手语和盲文纳入语言文字工作范围,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校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的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的培训、学习,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宣传、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广电等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做好手语和盲文推广工作。

  (二)统筹安排经费。各地残联、教育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将手语和盲文推广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内统筹安排,支持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企业、团体和个人捐赠,保证推广工作需要。建立完善手语翻译服务、智能翻译系统、应用器具研发等相关补贴制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将国家手语和盲文推广使用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宣传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及推广使用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对手语和盲文规范化的认识,形成手语和盲文规范意识。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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