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十一五”期间残联组织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0-08-17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2010年是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最后一年,根据中国残联组联部《关于认真开展“十一五”期间残联组织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残联组联函〔2010〕19号)精神,中国残联组联部将于近期对“十一五”期间各地残联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自查工作,迎接中国残联组联部的工作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中国残联和各地“十一五”规划残联组织建设任务目标,根据中国残联组联部制定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各地自查时间为收到通知之日起至9月15日止。中国残联组部部的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根据“十一五”规划中组织建设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检查,并据实填写《“十一五”全省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各地所填报的数据截止时间统一为2010年9月15日;写出30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具体内容为: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未完成任务情况说明;下一步措施,“十二五”组织建设规划工作目标建议等。请各地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统计表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给省残联组联部。

   

联系人:李再熙

电  话:020-83372175

传  真:020-83313342

邮  箱:371840434@qq.com

附件:“十一五”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doc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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