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促进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中国残联决定,在全国残联专门协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残联专门协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残联厅〔201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纳入残联工作大局。
专门协会是残联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专门协会工作是残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大部分基层残联已建立五类专门协会并按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联系本类别残疾人,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维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诉求,发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仍存在个别地方专门协会工作滞后,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活动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各地残联要充分认识专门协会工作的重要性,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契机,狠抓专门协会建设,把协会工作纳入残联工作大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使协会真正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领导,推动专门协会工作新发展。
各地残联要按照《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要求,对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残疾人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对照本次评优的具体要求,认真检查当地专门协会建设现状,从立足加强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出成绩、立足增强服务创新意识和增强职业道德等方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为了确保我省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省残联成立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康德成 省残联副理事长
副组长:富明慧 省盲协主席
王燕鸣 省肢协主席
范宜涛 省聋协主席
赖琼芳 省智协主席
林勇强 省精协主席
陈土新 省残联组联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残联组联部副部长
吴小芳担任。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要参照省残联做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一名理事会领导抓好此次活动,确保本地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的顺利实施,推动专门协会工作新发展。
三、认真总结,完成评优任务。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本次活动设立“单位优秀奖”、“协会优秀奖”和“个人优秀奖”。中国残联将对2007年以来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为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省残联决定参照中国残联做法,表彰一批省级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按照要求推荐我省优秀代表参加中国残联表彰活动。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要认真开展评比活动,及时总结当地活动经验。6月1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向省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下列材料:1、当地创先争优活动典型经验总结1份;2、“单位优秀奖”候选单位1个;3、“协会优秀奖”候选单位5个;4、“个人优秀奖”候选人1个。
推荐上报的优秀奖单位、个人务必按中国残联要求填好推荐表及上报先进事迹材料(5000字以内)。
联系人:谢向东
电 话:020-83379178
传 真:020-83371737
邮 箱:583620036@qq.com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在全国残联专门协会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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