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残疾人专业美发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1-1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广东省首届残疾人专业发型培训班已于2010年12月27日圆满结束,学员全部通过国家职业技能考试,就业情况良好。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由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与肇庆市残联联合主办、肇庆四会市千姿梅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广东省第二期残疾人专业发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3月22日至6月21日,为期三个月;

报到时间:2011年3月 21 日9:00-15:00;

报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1号广东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培英中专学校内),或广东肇庆四会市千姿梅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地点:本期培训班教学、考试、食宿地点均设在广东肇庆四会市千姿梅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

二、学员资格要求

本期培训班招收各地级市18周岁至30周岁双上肢健全下肢轻残的男女青年共30人,每个地级市残联推荐1人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目标

本期培训内容包括洗头、吹风、剪发、烫发及焗油等。通过培训,使学员熟练掌握上述技能,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业合格等级证书。结业后,学员由广东肇庆四会市千姿梅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和广东省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推荐就业。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学杂费、住宿费全免,考务费及学员餐费由学员本人承担(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按300元/月/人对学员实施生活补助);往返肇庆的交通费用可由各市残联酌情对学员予以补助。

五、 报名办法及其它事项

1、请各地残联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学员,并填写《广东省第二期残疾人专业发型培训班报名表》(附1)、《广东省特困残疾学员助学补助申请表》(附2),并于2011年3月15日前传真至广东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培训科。

(联系人:黄宏兰

联系电话:13829721530 、020-32373173-1126

电子邮箱:HHL.1818@163.COM 传真:020-32373069 )

2、学员报到时须交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六张。

3、学员须自备衣物、饭盒、洗漱等日用品,床上用品由培训学校提供。

4、学员报到时须签订培训管理协议。

以上通知,请予以配合执行。

广东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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