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我省中国手语翻译员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拟定于8月下层进行第二届(中级)中国手语翻译员等级认证考试,共40名,报名额满即止。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四级(中级)手语翻译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手语翻译的工作者需在本职业(含专职、兼职、义务)连续工作7年以上者,由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二)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取得五级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五级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四级手语翻译员正规培训学习120
课时以上,并取得由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的中级手语培训结业证书;
三、报名时上交申报资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日常鉴定“常用表格下载”栏下载(网站:www.gdosta.org.cn),按要求填写好申请后,并同时发电子版到584874384@qq.com 邮箱;
2、本人免冠近照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4张(规格:约48mm×33mm)【1张照片贴在个人申请表上,另外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手语翻译员职业(中级),并用白色透明胶袋装好,夹放在个人申请表右上角用于办证】。
3.提交有关服务机构出具工作证明、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技能鉴定费、培训费
培训、鉴定费每人78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鉴定及证书办理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自愿者及学校的学生只收全部费用的80%,由广州市才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代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有残疾证的考生技能鉴定费只收10元/人 ;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关于考前培训
凡需考前培训学员,可在报名的同时申报培训。
六、报名、培训、考试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63号2楼培训科); 报名时间:7 月20日至7月27日(工作时间)。
培训地点:拟设在广州市残联14楼147教室;培训时间:7月28日至8月31日。
考试地点:拟设在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七、鉴定考核安排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统一参加考试。考试时间:9月2 日(星期日)上午(理论)8:30-9:30; 上午(实操)10:00-12:30;考试内容:专业技能理论及实操模拟考评,
以上两部分各达到60分或以上为合格。
八、职业等级证书
考试合格者将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职业等级证书(中级)。
九、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带齐并装订好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便于审核。
2、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和地点报名,逾期不候。
3、报名过程如有疑问请与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
联系人:黄宏兰; 电话:13829721530、020-83307392-222 ;
传真电话: 020-83375392; 邮箱:584874384@qq.com;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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