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精神,根据《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残联教就字第103号)、《关于印发〈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7号)、《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残联发〔2014〕5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省盲人医疗按摩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称评审人员
已取得盲人医疗按摩士或医疗按摩师职称,目前在我省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意愿申请初、中级职称的视力残疾卫生技术人员。
参加职称评审人员申报按本文件第三项职称评审的有关内容执行。
(二)职称认定人员
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截至目前未曾获取过盲人医疗按摩职称,具备文件要求条件的视力残疾人。
参加职称认定人员申报按本文件第四项职称认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二、申报时效
(一)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截止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应于2025年2月7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到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三、职称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
2.资格条件
(1)初级职称:医疗按摩师
熟悉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按摩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治疗常见病,已取得医疗按摩士资格证书。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士工作满五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士工作满三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士工作满一年以上。
(2)中级职称:主治医疗按摩师
熟悉中医按摩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按摩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对下一级盲人按摩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满四年以上。
3.论文条件
申报初级职称(医疗按摩师),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和病例分析(500字以上)各一篇。
申报中级职称(主治医疗按摩师),提供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合法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解决技术问题的专业技术分析报告(1000字以上)一篇、病例分析(每篇500字以上)两篇。
4.继续教育条件
2年内取得Ⅰ类继续教育学分10分和Ⅱ类继续教育学分15分。
(二)申报程序
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应当同时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人必须按以下流程要求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未按要求在系统中进行申报评审的申报人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流程如下:
(1)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用户注册登录:①进入评审申请界面:网上业务—业务申请—评审申请;②评审申请:填写评审信息—保存信息—“下一步”进入选择专技工种及业绩成果;③选择专技工种及业绩成果:“选定”(当操作栏显示“选定”时,该条信息是处于未选定的状态;已选定的信息操作栏会显示“取消选定”)—“下一步”进入选择学术成果信息页面;④选择学术成果:选定(当操作栏显示“选定”时,该条信息是处于未选定的状态;已选定的信息操作栏会显示“取消选定”)—“下一步”进入提交审核页面;⑤提交人事管理单位审核:添加提交材料清单—“提交”人事管理单位审核。
(2)由人事管理单位审核—审核合格者提交县(区)、市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审核合格者提交省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合格者提交省人社厅审核—评审通过人员由省人社厅签发证书(发证单位省残联)。
2.书面材料申报
(1)申报人如实申报
申报人应按“在职在岗”要求,通过其工作所在单位如实进行申报,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
(2)申报单位审核评价
申报单位应认真核查网上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将核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进行评前公示,有单位网站的单位要在网站首页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结束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加具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文件审查网上申报材料和书面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方可报送人社部门。
(4)人社部门审核
对于县(区)级单位申报人员,需经县(区)级和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残联;对于市级单位申报人员,需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残联;对于省直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5)市残联汇总审核上报
各地申报人将书面材料报送市残联审核,地级市残联应依据文件审核申报要求审核,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省就业中心;对不符合报送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应当予以退回,不得往上级报送。
(6)省级部门审核
省级部门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评审不通过的申报材料,退回市残联,市残联经办人签收并退回申报人。省就业中心通知符合申报条件者参加评审。
(三)申报所需材料
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完整齐备,内容真实、具体,不得漏项,在表格中自行附加内容者无效,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印章复印无效)。所填表格一律用今年所发的新表格填写,自行设计或往年表格无效。所上报的表格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以下全部申报材料(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报送的评审材料需按照以下表格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好。
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职称申报所需材料
(四)评审和证书发放
1.评委会组织评审
医疗按摩师和主治医疗按摩师资格由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进行论文(病例)答辩和实操评审。
2.评审结果及评后公示
评审结果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以正式函件形式通知地级以上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通知评审通过者所在单位评后公示,进行评后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证书发放
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并认证。由省残联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纸质版“核准意见”盖章。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四、职称认定
(一)申报条件
1.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可直接申报医疗按摩士职称认定;
2.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按摩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可申报医疗按摩师职称认定;
3.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按摩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可申报医疗按摩师职称认定。
(二)符合条件参加职称认定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个人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地级市残联提出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
2.审核报送:地级市残联对申报人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报送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评审认定: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职称评审委员会经过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通过;
4.公示: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对认定通过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由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认定通过后由省人社厅签发证书(发证单位省残联)。
(三)广东省内户籍参加职称认定人员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四份;
3.《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粘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式四份;
4.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四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四份;
6.近期2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发送至scl_jyzxmak@gd.gov.cn。
7.申报认定医疗按摩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对应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四)广东省外户籍参加职称认定人员应该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四份;
3.《广东省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粘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式四份;
4.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四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四份;
6.近期2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发送至scl_jyzxmak@gd.gov.cn;
7.申报人医疗按摩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张;
8.申报人从业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上的诊疗科目必须为“中医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医学或全科医疗科”)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张;
9.在该医疗机构工作满年限的社保记录及合同复印件4份。
五、责任要求
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一)申报人诚信责任
申报人应对所填网上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申报人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及后延3年的申报资格;取消因此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作废;已经聘用的应予解聘,并按照我省职称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申报单位审核责任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的任职资历、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都需单位审核人签名、说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的“评前公示情况”栏中签名,并表明负责人已完全清楚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内容,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及公示环节表示担保,如果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负责人须承担连带责任,一并追究。
(三)申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审核责任
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接收程序负责。
(四)各级残联审核职责
各级残联对上报的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履行审核职责,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地级以上市残联对于汇总的申报资料,不能只当“二传手”,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方可报送省就业中心。对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给申报人。省就业中心对申报人材料报送程序的组织工作负责。
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省残联将视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对审核工作及相关单位的相关责任进行通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受理范围;
2.不符合评审条件;
3.没有使用规范表格;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5.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职称业务办理遵照国家和省政策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钟婷婷,020-8330707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
8.申报评审表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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