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司法厅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司法部关于印发《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残联维权部 时间:2023-03-31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司法局:

  现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司法部关于印发〈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残联发〔2022〕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刻领会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残联印发《省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推动我省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条件。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其权利受法律保障,其行为受法律监督,同样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利用三年时间,扩大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残疾人组织、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广大残疾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为依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法治保障。我省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切实提高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做好《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行动计划》针对当前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措施,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情况,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上下功夫,确保《行动计划》的落地见效。

  (一)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用好用足网络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网络普法主题活动,如残疾人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残疾人依法维权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残疾人学法用法教学视频拍摄宣传、法律问答、微视频、动漫、有奖问答、有奖征文等,依托普法平台积极拓展残疾人普法活动的覆盖范围,提高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的便捷性。

  (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整合有效资源、丰富宣传方式,善于撬动专门协会、群团组织、法律工作者、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引入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专业力量,开展“送法上门”、“庭院普法”、“校园普法”、“社区普法”等活动,注重在残疾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注重提升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双百社工”和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以残疾人听得懂、感兴趣、随处可见、简单明了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残疾人能够在身边人、身边事中学法用法,增强残疾人认知度。

  (三)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全媒体残疾人普法行动,引导主流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制作一批有针对性、无障碍化的普法产品,对优秀残疾人普法工作进行宣传推广,不断丰富和传播残疾人法治文化。

  三、加强工作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工作配合与衔接

  残联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各种普法活动中将残疾人纳入其中,切实促进《行动计划》的落实。各级残联要加强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讼、调解、公证等司法工作的衔接,使残疾人普法、学法、用法全链条贯通,体现宣传教育实效。

  (二)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残疾人普法相关工作,如开通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后,各级残联要根据要求,及时通过系统报送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地方法规、规章。

  (三)做好资金预算与管理

  各级残联要将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引导、激励更多组织和个人参与残疾人普法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虽然本次《行动计划》没有规定考核指标,但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探索比较科学的考核机制,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省残联和省司法厅也将适时开展《行动计划》我省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12月1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残联要会同市司法局将《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上报省残联和省司法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司法厅 

2023年3月17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司法部关于印发《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司法局: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与《“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效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中国残联、司法部制定了《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司法部

  2022年11月25日


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效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残疾人为重点,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残疾人及其亲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残疾人网络普法主题活动。中国残联、司法部依托“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中国残联官网和“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以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权益保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残疾人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为契机,设置专题专栏,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优秀案例等内容的普及推广活动;地方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网络普法主题活动,积极拓展残疾人普法活动的覆盖范围,提高残疾人普法活动的可及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二)开通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中国残联依托官网,及时开通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收录国家、省、市三级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内容,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残疾人学法用法提供便利。各地残联要根据要求,通过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及时报送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地方法规、规章。

  (三)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基层调研、驻村驻点、视察检查、看望慰问等工作中,要把“送法上门”作为固定内容,形成工作常态,积极主动为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法律常识,为残疾人及其亲友保障权益提供法律指引,因地制宜地开展“庭院普法”、“校园普法”、“社区普法”等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更加便利地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用法律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生活。

  (四)开展残疾人集中场所普法活动。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医疗康复、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法律维权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场所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册、设置宣传栏、推广公众号、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组织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活动,使这些服务机构成为残疾人知晓法律、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场所。

  (五)开展专职委员、专门协会工作人员普法专项行动。中国残联依托“专职委员在线”、“专门协会在线”网站,组织开展线上普法培训;在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网站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各级残联要开展新任专职委员任前普法培训,从源头提升专职委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在专职委员、专门协会工作人员相关培训资料中编入法律应知应会内容;指导各类别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法明心亮”盲人普法、“天籁之声”聋人普法、“希望之家普法小屋”肢残人普法、“蜗牛之盾”智力残疾人及亲友普法、“精残法律知识进万家”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普法等专项活动,针对各类别残疾人特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维权意识和能力,并积极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法律宣传和服务工作。

  (六)开展残联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以更好地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建立残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测评活动,测评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考察内容。鼓励和支持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通过法治讲座等形式,讲解与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以学促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

  (七)开展残疾人普法产品制作专项行动。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制作一批有针对性、无障碍化的普法产品,更好地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多样化法律知识需求。积极征集残疾人依法维权典型案例,组织拍摄残疾人学法用法教学视频,制作手语微视频、盲文、大字版普法宣传册和有声普法读本,开发适合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低龄残疾人使用的简化版普法产品,鼓励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普法产品,不断丰富和传播残疾人法治文化。

  (八)开展全媒体残疾人普法行动。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法治宣传,加强思想引领,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各种普法活动中将残疾人纳入其中,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普法活动。各级残联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安排所属媒体平台开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通过案例、法律问答、微视频、动漫、有奖问答、有奖征文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结合每年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活动、重要工作部署,广泛协调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报道和深入解读。用好用活各种网络媒体平台,以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九)开展优秀残疾人普法工作宣传推广活动。中国残联、司法部加强指导,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织开展优秀残疾人普法工作总结宣传推广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在残疾人普法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做法,宣传展示各地残疾人普法优秀作品,鼓励、引导、激励更多组织和个人参与残疾人普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切实举措,促进本行动计划的落实。各级残联要将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利用社会资金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级残联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12月底前,各省级残联要会同省级司法厅(局)将专项行动计划的开展情况上报中国残联和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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