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2020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0-08-19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动残联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我省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第三十四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助力打赢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大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深入推进残联改革,切实增强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

  (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作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

  (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模范机关创建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干部“走转改”工作。深化省残联“三联系”服务工作。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等工作,营造良好风气。继续抓好机关工青妇工作。

  二、助力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三)认真落实《关于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协同核实建档立卡中未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未实施危房改造、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未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未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信息,因人施策,聚焦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完成省残联定点(洋美村)扶贫及迎检工作。

  (四)大力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增收。重视已脱贫残疾人返贫和新发生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工作,做好持续能带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增收的扶贫项目。重点开展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100%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等服务。

  (五)加大对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力度。依托各类托养机构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工作,发挥“社区康园中心”平台作用,优先为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提供照护和辅助性就业,切实解决残疾人及其家庭“困”的问题,提高脱贫质量。

  (六)圆满完成东西部残疾人扶贫协作工作任务。有对口帮扶任务的残联要按照《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粤桂川黔滇残疾人扶贫协作实施方案(2019-2020)》要求,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发挥残联系统在残疾人脱贫攻坚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总结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经验做法,加大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宣传力度。

  三、有效健全精准康复服务网络

  (七)持续提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到2020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欠发达地区达到80%以上、珠三角地区达到90%以上。重点抓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督导评估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各地明确补助标准,扩大服务内容。

  (八)重视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建立部门间的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系。继续抓好河源源城区、梅州梅县区、清远英德市国家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并做好试验区终期验收准备工作。组织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

  (九)积极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依托社区康园中心,为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持证精神残疾人提供全日制职业康复、生活照料、社会交往训练及心理辅导等服务。

  (十)加强康复机构和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加强市县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站、所)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抽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继续做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双主体”育人模式试点工作。

  四、大力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

  (十一)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好《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完善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一人一案”解决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教育问题。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及时做好申请发放工作。

  (十二)做好残疾人学生的高考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学生及时了解国家考试招生、助学、合理便利等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本地区残疾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盲人、聋人大专班工作。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项目,及时发放助学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三)落实《“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3.75万元,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对2375名残疾青壮年文盲开展扫盲行动。落实省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实施方案,多形式组织听力、视力残疾人学习、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

  五、全面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十四)围绕实施《广东残疾人就业办法》,出台残疾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地方配套法规。落实好《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继续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地市级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全省完成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5000人,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8000人。

  (十五)落实《关于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联合碧桂园扶贫基金会、北京58同城公益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和雇主培训。全省完成残疾人各类职业培训不少于26800人次,新增培训12000人。

  (十六)促进残疾人创新创业。继续办好2020年广东“众创杯”残疾人公益赛,做好历届优秀项目跟踪服务和后续政策扶持。探索将桂川黔滇四省和新疆、西藏两区的残疾人创业创新项目纳入我省“众创杯”残疾人公益赛。

  (十七)继续加大盲人按摩工作力度。加强和规范医疗按摩职称考试,盲人按摩机构管理、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进一步推动我省盲人按摩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筹建省级盲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六、加快提高社会保障和托养服务水平

  (十八)配合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重点推动成年重度无业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救助工作,履行好“两项补贴”的审核职责。配合人社、医保等部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代缴政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残疾津贴制度,对非贫困非重度(三级、四级)视力、听力、言语和肢体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残疾津贴,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十九)继续实施“社区康园中心”“阳光家园”项目。2020年全省新建社区康园中心230个。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区康园机构督导服务。做好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和辅助性就业衔接工作,制订出台辅助性就业机构认定办法,到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示范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60%以上镇、街建设有一所规范化残疾人就业辅助性就业机构。

  七、切实发挥思想引领示范作用

  (二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思想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提高残疾人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做好舆情监控分析,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一群一策有效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抓好本地区(单位)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全省残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十一)策划主题宣传活动。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围绕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东京残奥会举办等时间节点和活动契机,讲述宣传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在残疾预防、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生动故事,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抓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和向广东学习平台的供稿工作,积极主动宣传各地残疾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二十二)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完成电视新闻节目加配手语和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开办工作。落实《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残疾人研究》和《广东残疾人》宣传发行任务。加大对广东残联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和投稿力度。编好各级残联自办刊物、杂志。高度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和珠三角各县(市、区)残联开通新媒体宣传平台,主动发声。

  八、持续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二十三)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对标“十三五”规划任务,组织开展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文化进社区等项目,继续推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逐步完善阅览室功能,配置盲文书籍、有声读物、电脑读屏软件、盲用点显器等。

  (二十四)做大做强残疾人文化品牌活动。举办好第十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五大专门协会和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各类艺术类培训班、美术作品大赛和第六届“南粤金影奖”广东公益微电影大赛、第十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省残疾人艺术团巡演等。积极发掘各地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继续推进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二十五)确保残疾人体育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贯彻落实省领导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批示精神,制订促进残疾人体育发展的意见,完善修订残疾人体育赛事奖励办法,加强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及运动员人才梯队建设。配合国家备战东京残奥会,努力完成国家残疾人运动队集训任务,承担好国际国内相关赛事。全力备战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开展省第九届残运会筹备工作。

  (二十六)对标“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全民助残健身示范点和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计划任务。举办全省聋人篮球锦标赛、旱地冰壶训练营、残疾人健身指导员和项目分级培训班等活动。围绕健身周、特奥日等支持各专门协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支持参与粤港澳三地体育交流活动。

  九、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二十七)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残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办法》普法力度,推动社区(村、居)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进入“心悦普法”考学系统开展实名普法学习。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学习活动。

  (二十八)持续提升残疾人信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残疾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展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宣传推广,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接访重心下移、解决问题下移。鼓励各地建立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

  (二十九)进一步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成立省、市、县无障碍督导队,充分发挥各级残联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系统规划导则和实施行动计划》。完成2020年度中央、省财政补贴的1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提标扩面,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省有需求的存量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应改尽改目标。

  (三十)编制好“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相关服务保障工程和配套实施方案。做好“十三五”规划终期总结评估。编制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制定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标准。加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信息数据分析研究,开展残疾人事业课题研究。

  十、着力推动残联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十一)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以提升残联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化残联改革。各地级以上市出台本级残联改革方案,并报省残联审定,确保与中国残联、省残联改革整体联动。抓好省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工作。

  (三十二)夯实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对残疾人专职委员日常培训、招录与解聘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工作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发挥专门协会的主体协会作用,全面推动法人注册登记。探索在残疾人集中的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建设好广东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指导广东狮子会和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做好党建和服务工作,开展“南粤扶残·狮爱同航计划”,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三十三)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提升残疾人持证率的批示要求,采取上门评残、集中评残,完善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等多种措施,力争2020年新办证20万人,全省残疾人持证率达到33.1%。有序推进到期换证工作,减少问题证的存在。继续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推广工作,力争实现第三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全省全覆盖。

  (三十四)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推动移动终端采集率全省达到99%以上,通过完善人员培训、入户调查、数据上报、第三方评估等,降低数据差错率。优化广东省残疾人工作大数据平台,推动动态更新数据成果在各行政部门之间、在省残联系统内转化运用。进一步做好“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移动民生服务助残项目工作。

  (三十五)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需求规模相适应。创新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工作模式,推动三地在康复、教育、就业、志愿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体育等方面开展交流互动。加快推进省残疾人康复基地(二期)项目建设,落实好省领导专款项目,进一步将基地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服务创新合作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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