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2019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9-07-04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残联改革年”。我省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决策部署和中国残联七代会工作安排,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着力推进残联改革,扎实推进“十三五”小康规划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残疾人全面小康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残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署和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七代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找出薄弱环节,从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分解具体任务和落实措施,从细节发力,压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工作。抓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和机关干部“走转改”工作,开展全省残疾人“学听跟”专项活动。抓好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强力推进的“模范机关创建”和“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残联系统党务干部赴革命圣地开展党性锤炼。继续组织开展“书记项目”“支部工作法”相关课题研究,进一步规范和打牢“三会一课”基础。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监督执纪等工作,营造良好风气。做好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移交线索的查证工作。继续抓好机关工青妇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群团改革工作意见,深化省残联改革,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以焕发活力、提升能力为重点,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为关键,按照“讲政治、强基层、转作风、专兼挂、广代表、助小康、信息化、聚主业”八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省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各地级以上市出台本级残联改革方案,并报省残联审定,确保与中国残联、省残联改革整体联动。

  (四)重点提升地方残联组织活力,扩大残疾人组织及工作覆盖面,探索在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等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加强干部管理,做好近三年新入职的地级以上市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副理事长和县级残联理事长集中培训工作。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发挥专门协会的主体协会作用,推动法人注册登记。建设广东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做好基金会工作,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五)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社区康园中心等综合性服务设施及平台,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需求规模相适应。创新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工作模式,推动三地在康复、教育、就业、志愿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体育等方面开展交流互动。加快推进省残疾人康复基地(二期)项目建设,落实好省领导专款项目,进一步将基地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服务创新合作示范“窗口”。

  (六)打造“智慧残联”,抓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广移动终端采集信息,优化人员培训、入户调查、数据上报、第三方评估等环节,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落实广东“数字政府”建设统一部署,推广残疾人大数据平台,推动动态更新数据成果在各行政部门之间、在省残联系统内转化运用。进一步做好“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移动民生服务助残项目工作。抓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细则》的落实,在深圳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开展珠三角地区和汕头市的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推广使用工作。

  三、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七)落实《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及相关重点行动。充分利用实名制动态更新数据做好残疾人精准识别,推动符合办证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及时办证,落实好残疾人扶贫政策。与相关部门共同抓实产业扶贫、盲人就业扶贫、妇女就业扶贫、青壮年扫盲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护理,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发展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化托养照料。

  (八)重点落实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脱贫攻坚任务。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人一案”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核实和入学安置工作,推动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地方年度危房改造计划。持续扩大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提高精准康复精准率,确保完成欠发达地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75%、珠三角地区达到85%以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率达75%以上。全省完成1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九)推动扶贫对口帮扶协作。继续做好省残联定点扶贫(洋美村)工作。持续推进残疾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落实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残疾人扶贫对口帮扶协作;推动东西部残疾人扶贫协作工作,做好四川、广西、云南和贵州等省(区)残联对口帮扶工作。认真总结残疾人扶贫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困奔小康的典型。

  四、抓好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和质量

  (十)加快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强化指导、培训、督导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比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基本实现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应救尽救,积极推动异地康复救助落到实处。

  (十一)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一步推进源城区、梅县区、英德市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探索完善残疾筛查、评定、报告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各地细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开展精神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积极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十二)加强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建设,拓展视障康复教育服务,建设好国家辅助器具华南区域中心。在综合利用康复基地首期工程同时,推动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市县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站、所)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组织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继续做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双主体”育人模式试点工作。

  五、精准发力加强统筹,以更大的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教育发展

  (十三)出台省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稳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大力推动省市级残工委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建立公示制度;配合财政、地税等部门做好用人单位申报年审和缴费工作。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扶持创业,省本级、广州市、深圳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一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继续办好广东“众创杯”残疾人公益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残疾人托养和辅助性就业融合发展模式,开展示范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立认定工作,持续实施社区康园网络品牌连锁化战略,全年新建社区康园中心200个。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规范管理,推动筹办盲人按摩医院。

  (十四)实施好2019年“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帮扶”“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残疾人招聘专场”等活动,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岗位开发、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

  (十五)落实好《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加快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做好2019年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的招生录取工作,保障残疾考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实施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减轻残疾学生家庭负担;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开展骨干培训。

  六、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十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协助省人大开展《办法》执法检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制定工作;继续主动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开发搭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考学平台,开展残联系统学法普法活动。

  (十七)持续提升残疾人信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残疾人网上反映诉求,开展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宣传推广,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接访重心下移、解决问题下移。依法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

  (十八)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地方性法规规章;抓好技术培训和专项督导,落实完成中央、省财政补贴1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联合中山大学、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调研工作,重点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等4个课题研究,并形成相关政策建议。

  七、进一步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氛围,丰富残疾人生活

  (十九)组织开展广东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残联七代会精神等中心工作和决胜全面小康任务,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主题做好宣传策划;继续推动各级电视台新闻节目加配手语和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开办工作,鼓励各地残联开设“两微一端”,进一步发挥《广东残疾人》杂志和广东残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辐射力、影响力。

  (二十)组织开展第九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及第八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省残疾人艺术团巡演,举办舞蹈、音乐培训班和第五届“南粤金影奖”公益微电影大赛;继续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特殊艺术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下乡和文化进社区等群众性活动。

  (二十一)持续做好优秀年轻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做好全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参赛工作,积极备战2020年东京残奥会;组织开展“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健身周”等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参加香港特奥马拉松比赛、粤港澳特殊龙舟邀请赛;发挥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作用,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计划”,促进广大残疾人康复健身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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