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实施方案--配套实施方案之十三----残疾人体育工作
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科学健身,增强体质,全面参与社会生活;提高我省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推动群众性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 任务目标
——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10%,其中参加特奥活动的智力残疾人由3千增长到3万。
——参加全国性比赛的竞技体育项目由11个拓展到18个(具体项目见附注)。
——办好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
——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三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全国聋人运动锦标赛;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远南”运动会及重大国内、国际体育赛事。
二、 主要措施
(一) 加强管理与扶持力度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完成地级市残疾人体协组建工作,残疾人体协应配备专职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经费单列,充分发挥残疾人体协的社会化工作职能。
——建好省、市级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信托现在场馆和体育培训中心,新设5个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各市创造条件,设立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改造体育场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和训练提供必要的场所。
(二) 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开发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定期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形成制度。
——有条件的市可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残疾人运动会和体育健身活动。
——城市以社区为信托,协助建立和扶持残疾人体育社区示范点,鼓励帮助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人数逐年增加。
——发挥乡镇文化站的作用,指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开展简便易行的康复健身体育活动。
——加强特教学校体育师资培训,抓好特教学校(特教班、特教学院)校园体育活动。
——逐步在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体育系(专业)开设残疾人体育指导课程;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科研,将残疾人体育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内容。
(三)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积极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各级体育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学生,有条件的少年体校着力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建立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养体系和奖励制度。
——建立全省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分级人员的登记注册、等级认证制度。
——县(区)以上建立业余残疾人运动员队伍,选配2名以上相对稳定的教练员。
——加大投入,采取业余训练与强化集训相结合的办法,保障运动员能够接受科学、系统的训练;逐步建立残疾人运动员集训、参赛保险制度。
——制定残疾人体育运动员、教练员管理办法和奖惩条例,坚决反对服用兴奋剂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开发、研制、更新残疾人体育器材、装备。
三、 经费
——省财政增加对残疾人体育投入。
——地方财政设立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
——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收入按比例分配,专项用于残疾人体育事业。
——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募集资金,开发体育产业。
附注:已开展的11个竞技体育项目:田径、游泳、举重、射击、乒乓球、盲人门球、轮椅篮球、坐式排球、轮椅网球、硬地滚球。
拟拓展的7个竞技体育项目:自行车、篮球(听力、智力残疾)、足球(听力、智力残疾)、滑冰、盲人柔道、射箭、轮椅击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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