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残联政策发力护舤就业创业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7-05-03 字体: [大] [中] [小]

就业是残疾人幸福之本,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珠海市残联联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并出台《珠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是目前珠海市一部较全面系统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一是职业培训政府“买单”。取得合格证书的按培训费的60%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费的全额给予补贴;登记失业的,职业培训生活补贴由原来20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

二是岗位补贴双方均可领。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残疾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招用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和类别,分别给予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本人各300-500元/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的,超出人数可加补400元/月/人给单位。

三是创业可获资助和社保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种养启动补贴,其标准根据实际投资情况或种养殖情况,在2-3万元不等。同时,可按照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对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四是企业无障碍改造享补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标或已依法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如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5人以上,确需为残疾人购置相关无障碍设备设施的,可申请最高达10万元的无障碍改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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