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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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1.有无障碍改造需求

2.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

申报材料

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县级残联提出服务申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无障碍需求等资料。

个人基本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2)残疾类别、等级;

(3)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及与残疾人的关系等;

(4)需要改造房屋的内、外景照片各一张。

(5)申请改造房屋的权属证明,所有权不是残疾人本人的,需提供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证明和同意文书;

(6)残疾人生活状况的相关证明。

无障碍需求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需要改造的部位或需添置的无障碍产品;

(2)需要改造的理由。

申办流程

服务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县级残联提出服务申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无障碍需求等资料。【也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组织代为筛查和申报本服务。】县级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由专业人员入户调查,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生活自主情况等,评估其对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的需求程度。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服务对象。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服务对象。【未纳入当年服务对象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将拟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评估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即确定为正式服务对象。【有异议,则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向异议人作书面答复。公示结果有异动的,按照得分情况依次递补。】制定改造方案,确定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入户施工,交付使用

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残联